恋上你看书>穿越重生>黑土地传奇之过江龙>第一百三十四章 如约会唔风三娘

【祈盼互粉互藏】

于成龙并没有马上离开,他不想就这样离开,再说他还有包袱藏在附近。他要拿回他的钱财,更舍不得那匹代步的马,留着它还有用处。于成龙整理整理衣着,理理头发,环视了两个小混混一眼。

“我的钱物你们可以拿去,马也可以给你们。但是我得再跟两位老大喝一杯酒,黑天瞎火的赶路不容易,我得吃饱喝足了。再说咱们见一次面也不容易,都是缘分。钱财乃身外之物,交朋友才是实实在在的,恳请两位老大给个面子吧。”

于成龙说完,对着两个小混混看,诚恳的表情挂着微笑。

两个小混混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脸上露出狐疑不解的表情。

“别跟我们玩迷糊阵,让你快滚就快滚,磨叽什么?找死呀!”黑胖的挥舞着手中的刀继续威胁,似乎是真要刺过来。

“碰到我大哥的人都是仰着抬走的,今天大哥是看你还算开事,放你一马,别不知趣,快滚!”黑瘦的也大声帮腔。

于成龙不说话,慢慢坐下身,把壶里的酒倒进唯一的一个大海碗里,足有二斤多。他抬头看看两个小混混,真希望他们能动手,那样他就可以发泄心中久憋的怒气。可两个小混混却不动,他们似乎感受到了于成龙眼中的怒火,体味到了于成龙脸上的杀气。于成龙也不去理他们,独自慢慢酌饮,好像两个小混混根本就不存在。

“你真有心,还拉起了长摊,酒都快让你都闷下去了。快滚,大爷没功夫陪你!”两个小混混严阵以待,舞刀弄棒,想尽快赶走于成龙。因为他们看到于成龙喝酒不停,真怕他把酒喝光了,这对两个嗜酒如命的小混混来说,无疑是最大的悲哀。

于成龙又喝了一口,把剩下的酒放在地上。其实就在他喝最后一口的时候,已经把隐藏在身上的méng_hàn_yào放进了碗里,两个小混混全然不知。

于成龙慢慢站起身,说了一声‘告辞’,就大步往他曾经找水的方向走去。拐过地头,就脱离了两个小混混的视线。于成龙又往前走了一段,就又钻进了庄稼地里,把他方才喝进去的酒吐了出来,心情也似乎好了许多。

两个小混混见于成龙走远,急忙蹲下身,每人只两、三口,就把剩下的酒喝光,然后风卷残云般的吞下剩余的食物。

“快!跑着把马牵过来,哥俩撒丫子!”黑胖的急急催促黑瘦的。

“发大财了!”黑瘦的一边往马的方向跑,一边手舞足蹈地喊。还没有来到马跟前,突然感到头重脚轻,神迷腿软:“这酒怎么……这么大……劲……”话没说完,早已一头栽倒在地。

这边黑胖的更是神智皆失,试图挣扎着想站起身来,可晃晃悠悠地又趴在了地上,死猪一般地人事不知。

于成龙返回来,牵上马,又把那个黑瘦的放在马背上,他不想狠心地把这个小混混扔在湿漉漉的洼地里。

把黑瘦的和黑胖的两个小混混放在一个较干爽的高岗处,于成龙拿回了他所有的钱物。想一想,于成龙又拿出了一部分钱,塞进了黑胖的小混混兜里。不管怎么说,这两个小混混自始至终都没有起杀意,于成龙想用钱堵堵他们的嘴。

去庄稼地里拿出包袱,于成龙骑上马飞奔而去。这一****的行程很不顺,心情也压抑郁闷,但是这种情绪很快就被他抛在了脑后,毕竟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办。

黎明时,于成龙走进了一个村子,找到一口水井,打些水饮饮马,自己也喝个够,顺便洗洗脸清醒一下。

站起身来左右看看,一个起的很早的中年汉子挑着一双木桶来井旁挑水。

“大哥起得真早,勤快人。”于成龙主动打招呼。

“你比我还早。看样子是急着赶路的,这年头,出门可得小心点。”中年汉子看着陌生的于成龙,话语显得很亲切。

“是呀,着急赶路。想去达赉镇跑一趟生意,可道不熟,求大哥给指指路。”

“达赉镇离这有七、八十里路,我们屯子没有直通那里的路。不过离这二十多里地有个闫大苟屯,那里可以直通达赉镇,到那一打听就知道了。”

“道好走吗?”

“出屯子西直接奔西南大路走,路过三个屯子就到了,溜光大道。”

于成龙告别热心肠的中年汉子,打马往西直奔闫大苟村。路过几个村子,于成龙都绕了过去,见到青草茂盛的地方,于成龙还牵马让它吃点草。

过了中午,于成龙才进入了闫大苟村。

这个村子之所以叫这么个名字,是有它的来历的。据说几十年前,这个村子叫羊草圈,并不叫这个名字,也没有几户人家。后来不知从哪里搬来了一户姓闫的人家,四个儿子都以成家,分开住在同一个村子里。这个家庭里的老三,媳妇特别能生孩子,还大多都是小子,一连生了九个,就一个丫头。

到了孩子这一辈,按家谱名字中间的一个字必须是‘国’字,乡下人都不识字,哪会给孩子起名字,于是老大就起名‘闫国大’,以下孩子的名字也好按顺序叫。可到了老二、老三出生以后,名字竟然不好起了,叫‘闫国二’、‘闫国三’都不好听,于是屯子里有个念过几天书的屯邻就帮助想办法,给老二、老三起名‘闫国仲’、‘闫国季’,到也贴切顺口。

没想到,老四还没出生,那个会起名字的屯邻却先走了。自此以后,生下的孩子只能把‘国’字放在了后边,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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