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与柔惊喜极了。

她没有彻底翻查过杏林,真不知里面还藏着这么块好地方。

想了想,又说:“可这地方隐秘,不该让酒庄的人知道,否则莫向礼若是对他们严刑拷问,还是会被逼问出来。”

司马煜说:“他们只需要将酒送到鹿角村,然后再由你的心腹搬上山。从密道走,一个来回不过一刻钟的时间。”

唐与柔诧异:“一坛一刻钟?这一坛得有二十斤重!谁搬啊?”

司马煜看着她:“你不是有火福果吗?!”

“……”

得了,还没变成他的人,就惦记起她的婚前财产了!

她能拒绝吗?!

很快,浩浩荡荡的车队出发了,近百坛点绛酒用草绳绑在十几台板车上固定,上面盖着被子。牛头村里三分之二的男人都来了,走了一个下午,到天黑之前,抵达鹿角山另外一侧的山脚下。

这一路是突然行径的,就算莫向礼买通了酒庄里的人,留下眼线,也来不及通风报信。

“就是这里,你们走吧。”

冬天,山脚下都是枯枝树叶,山坡看起来很陡峭。唐与柔和司马煜能骑马,汉子推着板车,旁边的同行者骑着骡子,牛和羊来代步。走到这里,牲口们已经精疲力尽,纷纷啃起了路边的枯萎的草,轮番推车的汉子们也就地坐下休息。

陈老头从骡子上下来,眺望山上,问:“小东家你确定是这里?这只是一座山啊,完全看不见路。”

“搬运不需要你们,我会另外找人来。”唐与柔扫视着众人,直言道,“跟麻子接触的那个莫向礼是黄巾军首领,被他惦记着太过危险。你们不知这些点绛酒的位置,或能保住性命。”

壮汉们面面相觑,这才知道原来这俞公子叫他们连夜搬走酒坛子,竟是为了躲避黄巾军。

他们心中有些惊恐,但又觉得大家守口如瓶,不会被外人发现。

唐与柔:“你们先回吧,等这些酒卖出了钱,自会来分给你们的。”

有人心疼嘱咐道:“小东家,这酒可一定记得别冰着。这高粱是我们大家一起种出来的,酿酒也废了很大的力气,可千万别放坏了。”

“是啊,一定要记得别太冰。”

壮汉们唏嘘极了,往回走去。

陈老头被叫住了。

“还有一件事得由你来做。现在你和我去郾城乱葬岗,我们去将柳老板的尸身挖出来重新入殓,你再将棺木运回牛头村吧。”

“是……”陈老头躬身,眼眶湿了。

司马煜叫住她:“等等,你骑走栗栗就算了,这酒难道要我看着?”

“喏,吃个这个,谁出主意的,谁来搬。”唐与柔给他丢出几枚火福果。

司马煜一把接住,挑眉瞪着她。

唐与柔眯眼,问:“你不好奇这果子的作用?不想试试?”

司马煜:“……”

他还真得很好奇!

但他完全可以随便劈几块石头,为什么要搬这么多酒坛子?!

好吧,她赚得钱越多,就能有能力做好事来积攒更多福气,再来加快山水界里那两个人类制造解毒丸的效率。

这……

为什么他有种被这丫头拿捏住七寸的感觉。

……

溪头。

溪水有些冻人,冷风刮在脸上像刀子。

唐老太不干活,却得意洋洋地蹲在这寒冬腊月里,伸手张开巴掌。

巴掌里放着一个漂亮精致的锦盒,外有凤凰和树叶的浮雕图案。

再将这锦盒的盖子打开,一股子花香飘了出来。

冬天了,花都枯萎了,好久没闻到这春花的香味。

芍药,山茶花,牡丹,蔷薇……

好像能说得出的花香,都能在这盒子边上闻得到。

她的身边簇拥着好些个洗衣服的妇人,也有待嫁的小丫头。她们连河里的衣服都不管了,来看这稀罕的东西。

村里穷苦,有钱就去做冬衣了,剩下的也得筹备过年的吃食,谁还会用银子去买胭脂水粉?

她们干活都来不及,若非想去招惹情郎,没有人会特意浪费这时间打扮自己。她们的男人更是巴不得她们越狼狈越好,这样就不会动心思去外面找野男人。

最多就是等春天来了,随便采点红色的花,嚼几口吐出来,敷在嘴唇上来增加点血色。

甚至都没人想过做胭脂卖钱。

毕竟村里只要是个双手健全的,都知道胭脂怎么做。而城里有梅香阁那种大胭脂铺,又有好几个胭脂小摊,卖胭脂这生意一点都不好做。

她们没有钱买梅香阁里的胭脂水粉,甚至大部分人连南市都不敢去。

“这叫百花红蜜。”唐老太将盖子完全打开,里面是一盒红得亮澄澄的半凝固膏体。

“天爷啊,这颜色太好看了。”

“要是涂上它,一定能讨到我家的欢心。”

有人甚至想上手,冒着被唐老太骂的风险,偷偷沾上一点。

但唐老太是什么人?刚在她作势伸手的时候,就发现了,盖子一盖,将手一缩,就将这百花红蜜牢牢地握在掌心。

唐老太的吊梢眼像两把刀似的,恶狠狠瞪着李家媳妇,厌恶地朝溪水里吐了一口:“小贱人,你干什么呢?你甭想偷我老太婆的胭脂!”

“唐家婶婶,我没有!”李家媳妇被她抓了个正着,尴尬得胀红了脸。

旁人闻不到香了,也看不到那好看的红色,纷纷帮着唐老太谴责她。

她们大概以为只要巴结唐老太,就能分点胭脂涂。


状态提示:第274章 百花红蜜--第1页完,继续看下一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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