恋上你看书>都市现代>三国之曹家逆子>第144章 得不到忘不了

爱情,需要心动。

生活,需要感恩。

对她,他除了爱,还有感激,感激她将青春交给了一无所知的自己。

所以,毕业之后他没听从家人的安排回老家考公务员,而是留在首都发展。

首都,那个人人向往的城市,房价却高的让人绝望。

刚毕业那会,他的工资只够交房租,剩下的全靠她接济。

男人但凡有点尊严,都不愿接受女人的施舍,有段时间为了应付高额的开销,他每天打三份工,睡两个时辰。

可惜无论他如何努力,薪水上涨的速度永远赶不上房价疯长的速度。

在一起四年后,他们不得不面对另一个现实的问题,结婚!结婚需要房子吧,这对他来说就是一个无法逾越的天堑。

她说没房子没关系,咱们可以一起奋斗,只要在一起,想要的总会有的。

可丈母娘不同意啊!为搞定丈母娘,两人可谓使尽了解数。

丈母娘喜欢吃湘菜,他专门报考了烹饪学校。

努力半年丈母娘没搞定,厨师证考到手了。

分手那天,他背着她去求丈母娘,跪在地上指天发誓的说,以后一定会对她如何如何?

丈母娘给他算了笔帐,说三环四环不指望,五环的房价四万五一平米,不要求太大,八十平米需要三百六十万,首付至少得一百万,装修算三十万。

你一个月工资一万五,房租四千五,水电煤气吃饭穿衣话费路费,怎么着也得五千吧,辛苦一月也就攒五千,这期间还不能生病,不能请假。

如此一算,单单一个八十平的首付他就得攒十六年,这还是房价不再上涨的情况下,更别说其他的。

算完之后,丈母娘跪在地上求他放过她闺女。

他能怎么办?

当天晚上,他约她到初次见面的学校公园,残忍的提出了分手。

话刚出口一个耳光就打在了他的脸上,她哭着骂道:“张晟你就是个懦夫,懦弱到连直面未来的勇气都没有。”

他离开了。

一转身,如释重负。

一刹那,心如刀绞。

之后他搬了房子,换了电话,换了一切有她痕迹的社交软件,彻底消失在了她的生命中。

独自一个人时,他开始将全部的身心投入工作,对谁都强颜欢笑。

他的灵魂已经随着那一耳光彻底消亡,只剩下一副一心向钱看的躯壳。

如果可以,他好想回去,回到那个繁花似锦的世界,回到那个拼命挣扎却看不到半点希望的城市。

因为那里……有她……“……你给我从来不奢望回报的爱,让我好好的对待!”

一曲终了,曹昂又躺回了舞台,端着酒杯和着泪,一起灌了下去。

脑海深处,一个声音撕心裂肺的呐喊着:“童欣,你回来啊,我现在有权有钱也有闲了,你回来吧,我把一切都给你。”

不知何时卫宽走了过来,拍着他的肩膀叹息道:“兄台,少喝点吧,烈酒伤身,你这么喝可不行。”

曹昂友好的朝他笑了笑,没接受他的建议。

那位名叫黄立的胖子却跑过来,将酒壶放在舞台上,从怀中取出一块金饼笑道:“小兄弟唱的不错,赏你了,再来一首!”

曹昂一愣,脸色不好看了,老子现在好歹是五六百亿身家的顶级官二代,缺你这两糟钱,侮辱谁呢?

卫宽的脸同样有些不好看,拉着黄立的衣袖低声说道:“东家,这位司马公子是河内司马家的人,司马家可是天下有名的望族。”

黄胖子脸色顿变,讪笑着就要将金饼收回,曹昂一把抢过,说道:“听歌就听歌,给什么钱啊,不收吧不给你面子,收吧又显得我不要脸,算了,给你个面子,脸不要了,下次不能这样了啊。”

黄胖子:“……”卫宽:“……”冰冰:“……”曹昂已经有了七分醉意,看见金子后酒瞬间清醒了三分,将金饼揣进怀里,起身拿着琵琶边谈边唱:“秦时明月汉时关,万里长征人未还,但使龙城飞将在,不教胡马度阴山……”说起来,琵琶还是童欣教他弹的。

大二那年,他接受了宿舍损友的建议,学了三个月吉他,然后每天在女生宿舍楼前弹奏,弹之前还要吼一句“童欣,我爱你”吸引目标。

被折腾的烦了,童欣跑下来说道:“弹吉他算什么本事,有本事你弹琵琶啊。”

一个月后,宿舍楼下,他将吉他换成了琵琶。

他永远也忘不了,童欣看见他手里琵琶时惊愕的眼神。

思绪伴着往事干杯,酒劲将他暂时带入了回忆。

台下众宾客却直愣愣的看着台上那个颠三倒四,神志不清的身影怔怔出神。

来这里的大多都是读过书的,一首诗的好坏他们还是分的清的,台上都唱到“叹缘分像一道桥”了,他们还在回忆着那首不知道名字的诗。

卫宽更是默默的咀嚼着,不断体会着诗中磅礴大气的意境。

大汉男儿的血性早已刻在骨子里,无时无刻不向往封狼居胥,勒石燕然的壮烈功勋。

冰冰却没失神,坐在台上手拖着香腮,美眸死死的盯着曹昂。

至少这一刻,在她眼中谁也比不上这位司马公子,不管长相还是才华!曹昂醉了,神志彻底模糊,拿着琵琶当吉他,一首接着一首的唱,全是众人从未听过的旋律。

尽管早已跑调,众宾客却依然如痴如醉的听着,不敢发出一点声音。

“……乱世浮萍忍看烽火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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