恋上你看书>恐怖悬疑>今天也是失忆的一天>第一章 记忆丢了

睁开眼,郁欢眼神呆滞的盯着天花板,又是新的一天。

拿起床边的框架眼镜戴上,郁欢吃力的撑起身子坐起来。30岁的身体已经经不起颠倒的生物钟折腾,每次醒来都觉得浑身疼。

也许,某一天也会收到一条“30岁单身女性熬夜猝死,竟一周无人发现”的新闻吧。

郁欢自嘲的笑了笑,即使哪天凭空消失了,也没几个人会惦记我吧。

洗漱完毕后,郁欢拿着水杯走到窗前,对着楼下的车水马龙发呆。

由于当时租房身上没什么钱,郁欢找的小公寓也是靠近马路边的。虽然说噪音有点大,但胜在实惠,两室一厅的小公寓也才1000块,让她毫不犹豫的就定了下来。

这一住,就是三年。

习惯了吧,远离所谓的人情世故,缩在壳子里,即使慢慢腐烂发霉,也没有人知道。

没有人在乎。

喝完杯子里的温水,郁欢看向了窗边书桌上放着的方形盒子机器。透过透明的玻璃盖,可以看到里面装着一颗颗透明的水晶球。

这是一个记忆提取机器。

由于人类的记忆力越来越差,科学家研制出一种记忆提取机器,它可以将记忆从人体内提取出来,并以水晶球作为载体进行储存,以帮助人类记忆不会被忘却。

这个机器自发行以来便广受推崇,基本上人手一台,成为了像手机一样的必需品。当你入睡时,配置的手环会提取你当天的记忆,储存到配对机器中;在你第二天醒来后,记忆球便会自动生成。

每个记忆球的颜色不一,均由记忆中的情绪来决定其颜色。通常开心的记忆都是彩色的,而痛苦的记忆则是黑色。但透明基本上很少出现,因为那代表一整天几乎没有情绪波动。

郁欢应该算是个异类了。

收拾了一下自己,郁欢从冰箱里拿出昨天没吃完披萨放进微波炉里加热。不大的房子里瞬间充满了披萨的香味,郁欢皱了皱眉,她不太喜欢房间里充满食物的味道。

拿着空气香氛连喷了好几下,再打开窗户透了透气,郁欢才觉得好受了那么一点点。

吃完了披萨,郁欢打开电视,调到了昨天没看完的韩剧。最近的韩剧都添加了玄幻色彩,但换汤不换药,该狗血的场景依旧狗血。郁欢拿起笔在小本子上随意画着,嗯,玄幻什么的还是可以借鉴下。

没错,郁欢是一名作家,而且还是一位小有名气的玛丽苏大大。

至于为什么要写玛丽苏,也是现实所迫。

最初郁欢喜欢写一些小散文,或者写一些偶尔梦里发生的惊奇事件,结果点击率少得可怜,更别提收入了。

也许是因为那些文字里没有爱情。

现实生活中的人类,虽然一辈子都在忙忙碌碌,却还是向往着一份美好的爱情,一个圆满的童话。

除了郁欢。

郁欢从来都不信这些虚无的东西。有时候,一个人习惯了,就再难以接受生活中出现另一个人与自己朝夕相对了。

所以,即使林晓晓为她介绍再多的相亲,也没有一个可以成功。

说到林晓晓,可能这个人是唯一一个能接受郁欢怪性格的朋友了。

郁欢并不是那种喜欢主动与人联系的人,手机对她而言甚至是种累赘。她不玩社交软件,必要的联系也只有电话与短信。近期因为工作必要开通了微信和qq,但联系人也不过数十人。

也只有林晓晓会不厌其烦的经常骚扰她了。

其实郁欢很在乎别人的看法,所以经常在回复别人消息时,斟酌再斟酌,有时候斟酌太久又觉得心累,干脆就不回复了。

当然,这种不回复仅次于朋友找她闲聊。

于是,久而久之,除了一个死命倒贴的林晓晓,再也没有人找她闲聊了。

郁欢也觉得这样挺好,六根清净,一个人过得随性。

也只有林晓晓会心疼她。

看完剧,郁欢瞥了眼墙上的钟,晚上7点半,也到了该吃晚饭的时间了。

带好钱包钥匙,郁欢穿着一件超大黑t出门前往便利店。这件黑t本是合身的,但是洗完晒了后就变了形。郁欢的购物需求基本上都在网上解决,每次买了尺码不对或者质量问题她都会自行消化,也不会去找卖家。原因嘛,避免双方都麻烦。

t恤大一点就大一点,现在不是流行bf风嘛。

每次都这么强行安慰自己,郁欢也习惯了这种随性。

“一共三十二块五,面包和饭团需要热一下吗?”

郁欢点点头,看着服务生将它们放进微波炉里。“叮”的一声,加热完毕,郁欢拿着热好了的食物与一大包泡面走出便利店。

家里还有鸡蛋,这一大袋泡面又可以凑合几天了。

郁欢朝着便利店附近的小巷子走去,随着她的进入,四周出现了许多脏兮兮的猫狗,似乎已经等待多时。

“你们来啦?”

郁欢说出了今天的第一句话,她看着这些可爱的小东西,嘴角不禁扬起微笑。

“喵~”

郁欢蹲下身子,拿出刚刚热好的面包与饭团,“你们想吃面包还是饭团呢?你们先选,另一个就是我的晚餐啦。”

郁欢一只手托着面包,一只手托着饭团,等待着猫狗的靠近。

2比5。

饭团赢了诶。

“你们更想吃饭团吗?可是饭团有点少,那面包我也分你们一半吧。”

郁欢将面包撕了一半,分成若干份,和饭团摆在了一起。

“吃吧,我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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