恋上你看书>青春校园>快穿之渣男>2.薄幸书生vs千金小姐
书院门口摆了张桌子,几个书生正在排队等候。

顾明烨走过去时,一个宋姓书生上前与他打了招呼,这是原身认识的人。

“顾兄,你也来了,真巧。”

“宋兄。”顾明烨拱手示意,“没想到来的人还不少啊。”

“抄书一来可以赚钱,二来也可以增长我辈的学问见识。”宋书生看了看左右才低声道,“鹿鸣书斋还提供茶水糕点,又有炭火供着,这差事我瞧着很不错。”

顾明烨点点头,心道最重要的后面一句吧,他站在宋书生的身后。书斋让每个人先抄写一页字,夫子挑选字迹后,留用了顾明烨和宋书生在内的五六个人。

夫子带着他们去了书斋里,门口悬着暗红色牌匾,用金粉题着“博古阁”三个大字。

里头窗明几净,东侧摆着七八排书架,西侧设了些桌椅板凳,纸墨笔砚都已经准备好了。

“你们把自己抄好的书拿给隔壁的刘夫子,他校看无误后会当天结清银两,接下来就有劳诸位了。”

“哪里,不敢当。”寒暄几句,顾明烨等人便散了,约好明天书斋再会。

顾明烨回家前,去街市上买了雪花膏和几匹布料,他想起赵清芷脸色不好又买了些猪肉还有枸杞、红枣。买菜的人头回遇见书生来买菜,狠狠的打量了顾明烨几眼。

赵清芷见了顾明烨拎着的东西似乎并不欢喜,反倒皱了眉头。

“你放心,我找了个抄书的活计,以后日子会好起来的,你也不用省钱了。”他不能让她过回从前锦衣华服日子,好歹也要吃得饱穿得暖。

顾明烨把她的手握住,从怀里取出雪花膏,“镇上只有这个了,你先试着用。”

他捧着她的手,细细涂了乳白色膏,在冻伤的地方轻轻婆娑。赵清芷低垂着眼睛,眼睫毛又长又密,像蝴蝶翅膀一般。

“在哪里抄书?”清芷低声细语的询问顾明烨,抬起头发现他一直盯着自己看,便不自在的看向别处。

“鹿鸣书斋,离咱们家不远。钱不多,但是足够平日花销了。”

赵清芷点头,将手从顾明烨手里挣开,放在自己的膝盖上晾着,伤处有点热热的,麻麻的。

“这里有几匹布料,留给你做衣服。”顾明烨买料子时,说是给十五六岁的女子穿,那卖布的打趣他终于知道疼人了。

赵清芷闻言看过去,忍不住笑出声,原来顾明烨买回来的都是浅粉、鹅黄、淡绿这种颜色的棉绸布,好看不假,却容易起皱和破损。

“这种颜色以前在家穿使得,现在要干活,这种料子不耐脏也容易坏。”再说四邻都穿的是褐色、青色的粗布衣服,出去难免扎眼不合群。

她说完话有些后悔,原来顾明烨最爱面子,极不喜欢自己拿赵家和现在过的日子相比,觉得赵清芷是故意笑话自己穷酸,给不了她好日子过。

所以当顾明烨伸手过来时,她连忙闭上眼睛,不想他只是摸了摸她的头发,“你可以在家穿,或者做几件贴身的衣服,粗布容易磨皮肤。”

顾明烨见女子坐着发呆,自己笑了笑,便仍旧继续坐下看书。

哄完了人,他还要继续学习,毕竟系统的第二个任务是金榜题名。

前世他是省里的文科状元,记忆力极好,无论什么书看个两三遍就能大概背下来,也许明年他可以先试试考秀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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