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还使出了下药那么卑鄙的法子,要不然,沈念念才不会让她得手呢。

皇甫湛想了一下,说:“那我回头再让人物色一个女保镖给你,至于这个苏志成,也让他待在你身边吧,多一个人多一个照应。”

“算了吧”,沈念念想也没想,直接拒绝掉:“一个苏志成已经像个尾巴一样跟在我身后了,我是比较欣赏他的人品,所以才不介意他当我的司机和保镖。但是你要是再雇佣一个女保镖给我,那我试个衣服去个洗手间都要有人跟着,那我岂不是一点自由都没有了?”

皇甫湛不依,告诫她:“安全第一。”

沈念念微微皱眉,她想,既然莫凌风和沈菲菲合伙来对付自己,她或许可以想出一个万全之策,将他们两个一网打尽。

不过,这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才行。

在皇甫湛给她物色到合适的女保镖之前,他一直不允许沈念念出门,让她乖乖在家里养病,好好休息一段时间,工作的事情先往后放一放。

沈念念倒也乖乖在家修身养性了一段时间,每天除了陪奶奶插花烘焙,就是照顾皮皮带小孩,偶尔闲暇时才会回复几个工作邮件,或者画一两个珠宝设计图纸。

日子过得波澜不惊,岁月静好。

而皇甫湛那边,也在积极给她招聘女保镖,但是过程有些坎坷。沈念念一向挑剔,用人也是,所以要找看起来顺眼的,温柔可亲的,类似于贴身助手的那种。

当然,保镖是把双刃剑,如果选得好固然很得力,可是如果选的不好,也会杀人于无形,所以人品比技术更重要。

这么一拖,就拖到了夏末的时候,皇甫湛终于找到一个合适的女保镖,名叫薛冰,年方三十多岁,长得容貌端正,温柔可亲。

沈念念也觉得她还不错,所以对她格外客气:“我看你比我大几岁,我就叫你薛姐吧。以后大家经常在一起共事,我是一个很随性的人,薛姐也不用太过于拘束。”

薛姐微笑了下,冲她点了点头:“好的。”

薛姐平时话不多,人多半时候比较安静,但是看起来绝对温柔可信,所以沈念念无论去那里,都喜欢带着她一起。

月末的时候,沈念念的好朋友,苏敏芳回国,两人好久不见,所以约在一起吃饭。

苏敏芳看到她的司机和保镖,忍不住笑起来:“呦,当上富太太了,还雇佣了司机和保镖。”

沈念念却摇了摇头:“不,我只是这段时间,不小心得罪了某个丧心病狂的人,所以需要保护自己而已。”

“丧心病狂的人?你堂妹沈菲菲?”

除了沈菲菲,苏敏芳还真想不起别人。

“被你言中了”,沈念念叹了口气:“有时候真厌烦这种日子,比起现在,我更怀疑之前在美国留学的那段时间,无忧无虑的,专心做学问,多好啊。”

苏敏芳一听这话就笑了:“你怀念的不是那段时间可以专心做学问,而是可以专心和皇甫湛约会吧?”

沈念念脸一红,发现跟洞察力超强,又心直口快的人做闺蜜,简直分分钟想跟她绝交。

但,也就只是想想而已。

当年他们从温莎中学毕业后,她和皇甫湛去了哥伦比亚大学,苏敏芳一个人考上了宾夕法尼亚商学院,在那里读完了大学,还获得了全额奖学金。

毕业后苏敏芳在自家的公司里历练了两年,听她说那两年,她爷爷简直是把她当成了男孩子一般使唤,加班出差就跟家常便饭一样,做的不好还要被爷爷骂。

不过在爷爷的魔鬼式训练下,现在的苏敏芳,俨然是一个女强人,一个人管理着上千人的企业,打理得井井有条。

还跟上学的时候一样,苏敏芳也留着一头潇洒的短发,梳成漂亮的发型,看起来很是凌厉——凌厉到沈念念觉得她很难嫁出去。

关于是否能嫁出去这个话题,苏敏芳也丝毫不避讳:“我想一个足够优秀的男人,是可以看到我身上优秀的闪光点的。并不是所有男人都喜欢柔柔弱弱需要保护的小白花,我也不需要男人保护,不会问他要面包,但是他一定要给我爱情。”

爱情,很抽象,比面包更难。

沈念念忍不住问:“你想要的是什么样的爱情呢?”

苏敏芳想了一会儿,说:“就是那种……可以让我有一种怦然心动的感觉……”

“你一身铜臭味,我觉得只有金钱,还有一单大生意才能让你怦然心动!”

“沈念念,我踹死你好不好啊?”

沈念念笑起来,越发得寸进尺:“不好,我今天带了保镖过来,你对我使用暴力是不现实的。”

这……简直欺人太甚!

不过一提到怦然心动这四个字,沈念念倒是想起皇甫湛来,皇甫湛是什么时候开始让自己有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的呢?

重生之前,她从来没正眼看过他,完全将他当成是陌生人。

重生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,她都牢牢记着前世里的仇恨,将他也当成死敌,总是借机欺负他,不是故意弄断他的手腕,就是把他的篮球扔到学校墙头外面。

不过她虐皇甫湛千百遍,皇甫湛却依然当她是初恋。

若说起对他有种怦然心动的感觉,大概就是他第一次带自己去商场,给自己买高跟鞋的那一次吧。

记得那天,是夏宛然父亲再婚的日子,他们几个年轻小孩子合起伙儿来,把人家的婚礼弄得乱七八糟。尤其是她,竟然还在人家的婚礼上放聊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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