恋上你看书>玄幻奇幻>反进化论>第二百零四章 披星戴月

林庸降生于这只健壮角马指身后,感觉到无尽的干渴。

也不知这角马已经多久没有饮水进食,林庸一醒来就感觉自己仿佛三天滴水未进,但即便如此,这副身体却依旧传来了绵绵不绝的力量。

这是多么变.态的耐力!这群角马风尘仆仆,看样子已经经历了几日的跋涉,却已经能够在这样高强度的迁徙中保持旺.盛的体力,如何不让人惊讶?

林庸转身四望,这些角马看起来是一个大群体,实则却是由无数个小群体组成,每十来只便是一个小家庭,围在一起形成自己的族群,每个族群都由一只公角马带领。

林庸想起了自己的因果结:带领家族无伤亡迁徙成功。

可林庸望来望去,自己的家族在哪儿?自己从降生下来的的时候就游离于大部队外,身边根本没有家庭成员啊?难道要我一个个的去找?这可是几十上百万的角马大军,个个都长得一样,而且又没办过身份证,怎么找?

这时,林庸发现角马大军行进的过程中,常常遇到有角马互相打架!一言不合就顶着羚角对撞,谁先捅对方个窟窿谁就获胜。而且打架的角马中,总有一头是族群的头领,胜利者则继续带领家族的父老残幼继续前行。输得那一个如果伤势不深,还能继续跟着大军前行,如果伤势严重,则速度停滞越来越慢,半日之后就被落到部队的末尾,被身后跟随的野兽及天上的秃鹫残忍分食。

原来这家族不是与生俱来的,家族是需要争夺的!

林庸只恨自己为什么一开始不投生一个有家族的角马?结果现在孤身一人,还要去与其他角马争抢?

好在角马之间的防范心理并不严重,林庸很快融入集体当中,寻找到一家规模比较小的家族,这个家族只有十只角马,三只幼马还没长成,四只母马则将它们紧紧地围在中间,还有两只老马,只顾着埋头赶路,身上到处都是野兽的抓痕,也不知这把年纪,到底逃过了多少生死追逐,最后那一只大公马,看起来挺喜欢沾花惹草,总是跑到其他家族的母马后面,对着其他母马的屁.股嗅!

好嘛……算你倒霉,被我盯上了!

林庸一脸无害地绕到那公马的后面,埋下脑袋对着那公马的前腿轻轻一顶!

吁吁吁~~!!

那公角马暴躁地跳了起来,林庸没想到自己的羚角锋利到这种地步,轻轻一撞,就把那公马前腿撞得血流如注。

靠!你想找我打架?对不起!刚才是脚滑了,不是故意的……看在你家族面前,不想让你丢脸,我就勉为其难带领它们继续前行吧~你一瘸一拐的就好好休息!g~~~!

这就是角马的社会秩序,这就是大草原的自然法则,成王败寇,弱肉强食,就连同类之中也一样。

果然,在林庸将那九只角马赶在一起后,它们便一直紧紧地跟在林庸的身后,俨然已经成为了林庸家族的成员。

接下来的时光,就是极为枯燥的行进,身边除了浓重的腥臭味和无边无际的黑色海洋外,只剩下越来越重的热浪。

林庸不仅要带领族群行进到大部队的前方,还要谨防其他落单的公角马前来抢夺自己的家族,所几乎是日夜兼程,披星戴月,连着六七天都没有怎么休息,全在赶路。

偶尔经过一些带着残绿的草场,林庸便带领族群啃食,这就是他坚持要走到前方的理由,假如落在了后面,除了其他角马蹄下的飞灰,其他的什么也吃不到了,一路上所过之处,所有河流要么干涸,要么都变成了泥汤小塘,就连喝的水里,都夹杂着其他动物的粪便,而这这还得抓紧时间喝,不然没角马群踩了几脚之后,连臭泥汤都没有了。

林庸为了保护族群,非常聪明地选择了藏在大群落里的核心位置,让其他角马包围住林庸的家族,这样既避免了被外围野兽袭击,也避免了其他公角马的挑衅。

林庸偶尔也会睡觉休息,但每次休息的时间都极为短暂,众所周知,野马为了防止野兽的袭击,都是站着睡觉的,角马也不例外,虽然耐力恐怖,但老幼不齐,实在疲惫了,就站着休息半个小时,之后族群统一再次行进,一天加起来能睡上三四个小时便已经非常知足。

林庸睡眠时再也没有回过人身的现实中去,他原本都已经放弃了自己的奢望,专心致志地过着自己角马的生涯,直到那一天,他刚路过一个水塘,带领家族喝饱了水后,眼见大部队行进较慢,林庸便靠在一棵树边睡了过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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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心率。”

“十五。”

“血压。”

“三十到一十八。”

“开启血液外循环机,过滤血液毒素再传回他体内。”

“已开启,机器运作正常,但他动静脉中的血液似乎比正常人少一倍以上,而且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。正常人早已经失血死亡。我怕再抽血出来过滤,会让他失血过多。”

“……注入500葡萄糖液混杂血液之中,降低抽.送量,保证生命安全。”

“呃啊!他……!”

“怎么了?你手里的针具怎么掉了?”

“他的手……刚刚好像动了一下!”

“什么?……赶快通知庄老先生,病人有苏醒迹象!快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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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庸只知道自己躺着,全身一点力气都没有,双眼空落落似乎连眼球都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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